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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科長:廖崇圜 承辦人 :胡文愷 行政院環保署於109年6月11日修正發布「改造或汰換鍋爐補助辦法」,主要補助對象包括醫療院所、學校及旅宿業等非工業鍋爐改為低污染性氣體燃料、太陽能或電能之加熱設備,配合上述對象改造或汰換鍋爐作業時程,給予延長申請補助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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