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視覺
最新消息
* 2021/06/07 因應新冠疫情 全國4-10月發照機車定檢延長至年底
分享到 分享到FaceBook 分享到Plurk 分享到Twitter 列印此公告
字級大小:大中小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今日通知

全國機車排氣相關檢驗辦理期限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
配合中央防疫政策,本縣原率全國之先提出展延至7月底之便民措施,
亦同步延長至年底,請民眾共同做好防疫措施。
 
環保署為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
機車車主為遵循並配合疫情警戒管制措施或執行居家隔離等相關防疫工作,
以及公私場所(包含機車排氣檢驗站)採行防疫規定調整原有營業模式等,
致機車車主無法於期限內完成檢驗情形;為顧及民眾權益,延長機車排氣檢驗相關之辦理期限。
 
目前全縣127家機車排氣檢驗站仍有正常提供民眾定檢服務,民眾若有定檢需求,
仍可前往辦理或事先電話詢問,並盡量避開車輛較多時段,減少群聚。
 
目前本局機車定檢與污染管制資訊網(網址:https://ylepb-rmei.easylife.net.tw/ )
已有機車定檢簡訊登錄功能,民眾也可先自行上網進行登錄,以利日後接收提醒簡訊,
就不怕忘記定檢。民眾若還有其他疑問,可於正常上班時間打環保局諮詢專線05-5375216洽詢,
有專人服務。
 
環保局副局長黃富義表示,本次因應措施說明如下:
(一)設籍及出廠滿5年以上,且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為4月至10月份之機車,
110年度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期限,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二)110年4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間,經定期檢驗不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機車,
完成複驗改善期限,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呼籲民眾非必要請減少人車流動,
出門一定要全程配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雲林縣提出以下應變措施:
一、縣內檢驗站目前仍有提供定檢服務,呼籲業者與到檢民眾做好防疫措施、保持社交距離勿群聚逗留
二、提供定檢簡訊登錄服務,待疫情趨緩會分批發送簡訊通知定檢,疏緩定檢車
三、呼籲民眾自主依應定檢機車車號數字尾碼單、雙號分流檢驗,單號請於星期一、三、五定檢,
雙號則於星期二、四、六定檢